凡在本港經營任何行業、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、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 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所有利潤(由出售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)的人士,包括法團、合 夥商號、信託人或團體,均須繳稅。徵稅對象並無本港居民或非本港居民的分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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